证券代码:301580证券简称:爱迪特公告编号:2025-060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下午14:30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2025年11月27日交易时间接受网络投票,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于2025年11月27日9:15-15: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2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6538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87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35635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40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02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990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8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88240股,占公司有表
1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2%。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902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洪文先生、李斌先生、汪剑飞先生、Zhang
Yu先生、王雪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李洪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6479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8%。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323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0605%。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选举李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64798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6%。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323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0557%。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3《选举汪剑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64798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396%。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322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0554%。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4《选举 Zhang Yu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64798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6%。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322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0555%。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5《选举王雪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647404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7%。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2649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7641%。
表决结果为当选。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贾国军先生、傅穹先生、冯海兰女士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贾国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648894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413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5127%。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选举傅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647404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237%。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2649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7641%。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3《选举冯海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64740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7%。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264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7641%。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科峰、张奥申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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