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1证券简称:黄山谷捷公告编号:2025-019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圣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对公司财务、重大事项决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
1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经济参考报》等。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能够有效执行,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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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三、备查文件
1、《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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