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建辉)
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黄山谷捷”)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江建辉,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1995年5月任黄山市棉纺厂技术员。1995年5月至2016年2月历任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民庭副庭长、庭长。2016年3月至2019年4月任安徽一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专职律师。2019年4月至今任安徽哲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9月至今任黄山谷捷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认为有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1-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独立董事应参加董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姓名事会次数席董事式参加董董事会次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会次数事会次数数数事会会议数江建辉86200否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以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其中,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其中,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各1次),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勤勉履行职责。
3、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其中,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均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审核相关议案,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有效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本人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2-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3、本人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事项;本人也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
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相关材料、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形成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尽责履职提供保障。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续聘公司审计机构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对拟续聘审计机构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3-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上述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人通过认真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认为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对相关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公司对相关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提请董事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和《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上述薪酬方案能够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查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作为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各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事前对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提名委员会一致认为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高管人员聘任的提名、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本人未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开展审计、咨询或核查,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持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
关监管规则,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关注行业动态,与公司管理层紧密联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独立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助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江建辉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