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1证券简称:黄山谷捷公告编号:2025-022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600万元(含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均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918264.2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2483713.22元,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94312378.4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483713.22元。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安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下,为切实增强股东回报,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600万元(含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3年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6000000.00015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1918264.26157283222.9699471939.29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21147767.2618400337.3612344100.79
营业收入(元)724632950.17758986418.14536651425.54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94312378.43
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282483713.22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否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71000000.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22891142.17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71000000.00
2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51892205.41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2.57%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2024年度拟进行现金分红5600万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比例为50.04%;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100万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57.77%,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
等因素制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4、《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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