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1证券简称:黄山谷捷公告编号:2025-053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文峰西路16号公司办公
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胡恩谓先生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3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5837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6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29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1547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8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8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6%;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2.7711%;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6%;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711%;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6%;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711%;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3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8%;反对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687%;反对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2.04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072%;反对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9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2.05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6%;反对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482%;反对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3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
4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2.06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361%;反对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2.07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867%;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2.08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2%;反对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1.9277%;反对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7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2.09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9%;反对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892%;反对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2%;反对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19%;反对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723%;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程朝胜先生、王辉先生、梁毅先生、张俊
武先生、程家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4.01选举程朝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2035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35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程朝胜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4.02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2525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25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王辉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4.03选举梁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5625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25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梁毅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4.04选举张俊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2025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5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张俊武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4.05选举程家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203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3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程家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郭少明先生、江建辉先生、赵广群先生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5.01选举郭少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2617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17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郭少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5.02选举江建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2619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19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江建辉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5.03选举赵广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03417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17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赵广群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胡承伟律师、袁宁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8特此公告。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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