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1证券简称:黄山谷捷公告编号:2026-022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田祁路9号公司三期工厂研发
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程朝胜先生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1(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58619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29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15719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329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329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55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7%;反对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0.7183%;反对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0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了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4%;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68%;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4%;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68%;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9%;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657%;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46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8%;反对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
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6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943%;反对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98%;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9%;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657%;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4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区域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9%;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657%;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胡承伟律师、袁宁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黄山谷捷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
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5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