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少明)
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黄山谷捷”)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在2025年度,认真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建议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郭少明,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至1989年12月任深圳建业石油产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1989年12月至1996年4月任深圳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公司计财部部长。1996年4月至2007年1月历任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监事审计办公室、审计部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16年1月历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办公室、审计部总经理,管道气客户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1年3月历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2024年8月1日起至今任黄山谷捷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1-料,认为有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独立董事应参加董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姓名事会次数席董事式参加董董事会次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会次数事会次数数数事会会议数郭少明82600否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
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其中,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勤勉履行职责。
3、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其中,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均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审核相关议案,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财务、审计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本人在2025年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
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2-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续聘公司审计机构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事前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对拟续聘审计机构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产生了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时董事会审议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分工以及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等议案。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重点关注了提请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和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形,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
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着良好有效的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以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郭少明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