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3证券简称:托伦斯公告编号:2026-013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珂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87896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9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098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77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797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32%。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797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7人,代表股份20797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1.2132%。
8、公司董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提案提案表决股数股数股数股数表决编码名称分类(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结果))))《关总表
8786299.9610.02630.0126
于变决情231001110000%0571%%%更公况司注册资
本、公司其类型中,审议
1.00
及修中小通过
2076399.8350.11110.0534
订<公股东231001110000%6586%%%司章的表
程>并决情办理况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总表
8785699.9540.03150.0136
于制决情277001191700%6409%%%定况
〈董
事、高级其管理中,审议
2.00
人员中小通过
2075899.8090.13320.0573
薪酬股东277001191700%2415%%%管理的表制决情
度〉况的议案》《关总表
8785899.9570.03280.0101
于使决情28800891700%5401%%%用部况分暂时闲其置募中,审议
3.00集资
中小通过
金进2076099.8180.13850.0429
股东28800891700%
行现1416%%%的表金管决情理的况议案》《关总表
8785699.9540.03150.0139
于使决情277001221700%3406%%%审议
4.00用闲况
通过
置自其2075799.8080.13320.0587
277001221700%有资中,9411%%%金进中小行委股东托理的表财的决情议况案》
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蒋文俊、于潇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