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致新”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37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6319327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551.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33.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4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551.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33.45万元,低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需要,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拟按等比例调减后取整原则,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序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募投项目名称号(万元)资金金额(万元)资金金额(万元)
1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14015.9514015.9510500.00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
210407.7610407.767800.00
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4000.0018033.45
总计48423.7148423.7136333.45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2(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磊王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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