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5证券简称:蓝宇股份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
总监屠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屠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7年10月7日),辞职后屠宁先生仍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屠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屠宁先生已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屠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1818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屠宁先生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屠宁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屠宁先生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二、财务总监聘任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田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田原先生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财务总监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屠宁先生的辞职报告特此公告。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附件:
田原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中级会计师,入选2026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曾任职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投资副总监。
田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