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7证券简称:中瑞股份公告编号:2026-029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路1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学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81861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896%(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1506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4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354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7986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7631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354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向股东会作出专项说明。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839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9%;反对2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6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0%;反对2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839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9%;反对2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6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0%;反对2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839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反对21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6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7%;反对21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1849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1%;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74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2%;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849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1%;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74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2%;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6.01《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杨学新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6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9%;反对2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0%;
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6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9%;反对2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关联股东杨学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73875000股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6.02《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刘元成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814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3%;反对2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39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24%;反对2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3%;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关联股东常州瑞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022490股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6.03《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颜廷珠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1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反对2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5%;反对2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关联股东常州瑞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708760股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6.04《关于确认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2025年度津贴及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83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4%;反对2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6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9%;反对2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6.05《关于确认独立董事郑敬辉先生2025年度津贴及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83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4%;反对2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6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9%;反对2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837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4%;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弃权112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6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0%;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8%;弃权112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847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72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2%;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威、于小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