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9证券简称:诺瓦星云公告编号:2025-081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其中超募资金使
用不超过125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215.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日、2025年8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和《第三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3)。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1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4.45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
日为2025年9月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第三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截至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1.2025年10月1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了第三期股份回购的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2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最高成交价格为170.9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69.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83795.0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
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025-075、2025-080)。
3.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截至2025年11月17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73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5%,最高成交价格为175.0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66.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989785.17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25000000.00元,自有资金24989785.17元。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购100股公司股份),
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第三期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回购方式、回购价格、成交总金额以
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实施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第三期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购100股公司股份),实际实施情况与原披露
的第三期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第三期股份回购方案公告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第
三期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的数量为873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按照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5798304062.72%5885693663.66%
无限售条件股份3446496037.28%3359106436.34%
总股本92448000100%92448000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的数量为873896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实施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与市场变化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