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
授予日为2026年6月17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6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70.4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3.571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