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9证券简称:诺瓦星云公告编号:2026-032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
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企业微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6月24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71.8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94名激励对象授予161.858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五)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71.88元/股调整为70.47元/股。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71.88元/股。
(一)调整事由
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9月1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46431股后的90601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以及除权除息公式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
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0.5600000元*90601569股)÷92448000股=0.548815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488153元/股。
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141227股后的88306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以及除权除息公式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
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0.9000000元*88306773股)÷92448000股=0.859684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596843元/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71.88-0.5488153-0.8596
843≈70.4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71.88元/股调整为70.47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