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9证券简称:诺瓦星云公告编号:2026-033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张争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张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自2025年6月9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暂未实际归属的的14286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此外,张争先生通过泉州繁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02%股份,通过民生证券诺瓦星云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2%股份。张争先生离任董事会秘书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张争先生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已顺利交接,其任职变动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张争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争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袁胜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嘉婧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嘉婧女士具备五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惩戒及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张嘉婧女士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在取得培训证明之前将由公司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张嘉婧女士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尽快完成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待取得培训证明后正式履职。
袁胜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9-89566565
传真:029-89566565
电子邮箱:dongmiban@novastar.tech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1699号诺瓦科技园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附件:张嘉婧女士简历
张嘉婧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14年9月至2018年11月先后担任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大数据部数据分析师、风险管理部高级风险分析师;2019年4月至2026年5月先后担任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与资产管理部
经理助理、战略规划与资产管理部经理、股权投资部经理、股权投资部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嘉婧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嘉婧女士具备五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