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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12月6日—2025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公告栏张贴方式对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制定并实施《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52.5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6人,行权价格为174.47元/份,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5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96人,授予价格为87.24元/股,本激励计划自权益授予之日起至全部权益归属/

行权或作废失效/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026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1月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授予52.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授予5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唐鑫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对上述唐鑫等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000股予以作废,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00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94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51.6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51.60万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

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

需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87.24 元/股调整为 61.74 元/股,数量由 51.60 万股调整为 72.24 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74.47 元/份调整为 124.05 元/份,数量由 51.60 万份调整为 72.24 万份。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0531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642502.4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8874379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7月28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

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关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规定:若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51.60*(1+0.4)=72.24万股

2、第二类限制性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关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和

程序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7.24-0.80)

/(1+0.4)=61.74元/股(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3、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

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数量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如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51.60*(1+0.4)=72.24万份

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

如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4.47-0.80)

/(1+0.4)=124.05元/份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上述调整后的结果,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若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归属/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7.24元/股调整

为61.74元/股,数量由51.60万股调整为72.24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4.47元/份调整为124.05元/份,数量由51.60万份调整为72.24万份。

五、律师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注销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

计划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作废部

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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