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松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独立、谨慎、有效地行使职权,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曹松涛,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4月至2005年12月,就职于招商证券总裁办任研究员;2006年
9月至2007年7月,脱产读博士;2007年9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招商证券
历任战略发展部高级研究员、总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海外投资董事;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2017年1月至2020年7月,就职于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专户投资经理、公募基金经理;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2021年1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汉唐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今,就职于河南三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
部董事会会议、列席3次股东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董事会换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
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本人作
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经营战略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1次,实际出席1次。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做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总结、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等;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2、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
董事会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进行了合计15天的现场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及时的回复,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披露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已经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5日上市,上市前参照上市公司要求,编制《关于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并于上市后披露。上市后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该议案已经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成员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反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付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以上事项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蒋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事项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草案已经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
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曹松涛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