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0证券简称:优优绿能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8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柏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