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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股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591证券简称:肯特股份公告编号:2026-005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南京金雨茂物战新软信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更名为“南京建邺金雨茂物战新软信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登记变更结果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

2、投资金额: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

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总出资金额的3.00%,不委派投决会委员,没有决策权,对产业基金的整体运作及决策没有实质性影响。

3、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履行工商变更登记、基金产品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因合伙企业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在运营过程中合伙企业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或投资失败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有限合伙人南京建邺高投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邺高投壹号”)、江苏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软件和信息专项母基金”)、南京今茂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今茂咨询”)、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昭投资”)、江

苏钰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玺建设”)以及普通合伙人南京金希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了南京金雨茂物战新软信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更名为“南京建邺金雨茂物战新软信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登记变更结果为准)。截至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但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产品备案。

根据合伙人投资战略安排及公司发展规划需要,公司、南京金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码投资”)、湖州产投创新引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产投引领基金”)与建邺高投壹号、软件和信息专项母基金、今茂咨询和明昭投资共同签署《南京建邺金雨茂物战新软信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仍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普通合伙人将变更为金码投资,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该产业基金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雨茂物”)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92122075A

成立日期:2009-07-09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紫东路2号1幢

法定代表人:段小光

实际控制人:段小光、张敏、许颙良

营业期限:2009-07-09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备案情况:金雨茂物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0515 。

主要投资领域:新材料与智能制造、新能源与生态环境、新医药与大健康、半导体与创新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张敏17000.0034.0000%

段小光17000.0034.0000%

许颙良8499.9516.9999%

其他社会股东7500.0515.0001%

合计50000.00100%

关联关系:金雨茂物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雨茂物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金雨茂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名称:南京金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雨茂物(西藏)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K2CDNP7G

成立日期:2025-11-20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9号 B2 幢北楼 4层 401-628 室

营业期限:2025-11-20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金雨茂物(西藏)创业投820.0082.0000%资管理有限公司

刘骢100.0010.0000%

吴凡80.008.0000%

合计1000.00100%

关联关系:金码投资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是金雨茂物实际控制的企业。

金码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

1、名称:南京建邺高投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金鱼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3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EW6NN38M

成立日期:2025-09-02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9号 B2 幢北楼 4层 401-618 室

营业期限:2025-09-02至2040-09-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

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建邺高投壹号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建邺高投壹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名称:江苏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DYK2815M

成立日期:2024-09-06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6幢409营业期限:2024-09-06至2039-09-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软件和信息专项母基金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软件和信息专项母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名称:南京今茂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雨茂物(西藏)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7M23228U

成立日期:2022-04-01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软件城02幢14层

营业期限:2022-04-01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今茂咨询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是金雨茂物实际控制的企业。

今茂咨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名称:湖州产投创新引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D2T9K02H

成立日期:2023-11-03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滨湖街道大观天地5幢-66

营业期限:2023-11-03至2043-11-0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湖州产投引领基金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湖州产投引领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名称: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94.7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679010626P

成立日期:2008-09-04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大明路109号

营业期限:2008-09-04至2028-09-03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明昭投资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明昭投资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1、合伙企业名称:南京金雨茂物战新软信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更名为“南京建邺金雨茂物战新软信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登记变更结果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设立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9号 B2 幢北楼 4层 401-626 室

5、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基金管理人: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金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合伙企业规模: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总金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

9、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均为货币出资

10、变更前后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

变更前认缴变更前变更后认缴变更后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出资额出资(万元)比例(万元)比例南京金码投资管理合伙企

普通合伙人--1000.001%业(有限合伙)南京金希投资管理合伙企

原普通合伙人1000.001%--业(有限合伙)南京建邺高投壹号产业投

有限合伙人30000.0030%30000.003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有限合伙人30000.0030%30000.0030%伙)南京今茂管理咨询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19000.0019%19000.0019%业(有限合伙)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10000.0010%12000.0012%司

江苏钰玺建设有限公司原有限合伙人10000.0010%--湖州产投创新引领股权投

有限合伙人--5000.005%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

有限合伙人--3000.003%限公司

合计100000.00100%100000.00100%11、该产业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2、本次认缴的产业基金此前无任何实缴出资和对外投资,不存在抵押、质押

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权属纠纷。

13、出资进度:

(1)首期首次缴付日时每位合伙人应向本合伙企业缴纳相当于各该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的且不低于壹佰万元的金额(“首期首次实缴出资”用于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首期二次缴付日时每位合伙人应向本合伙企业缴纳相当于各该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四的金额。

(3)首期三次缴付日时每位合伙人应向本合伙企业缴纳相当于各该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的金额。

(4)后续两期出资比例分别为各该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的金额。管理人根据本合伙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即累计实缴出资中的不低于百分之七十已用于项目投资和/或支付合伙企业费用,但实缴出资余额不足以支付拟投资项目出资的除外)确定下一期缴付日。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存续期限:自本合伙企业首期实缴出资全部到账之日起算,前4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之日起,本合伙企业进入退出期,退出期6年(即存续期限非工商登记期限,为本基金计算投资期和退出期设置,投资期和退出期的总期限10年),合伙企业投资期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后可延长。

2、投资方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底层硬件、基础软件、工业软

件、应用软件、开源软件平台、人工智能、元宇宙、大数据、云计算、6G/F6G、卫

星通信、智能终端等领域。

3、管理和决策机制:

(1)管理机制: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本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2)决策机制:本合伙企业设投决会,投决会委员为五名,表决采用书面形式,投决会委员一人一票,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其退出)决定须经投决会成员五分之四及以上同意并签字方可通过。

4、退出机制:

(1)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合伙人应当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其他合伙人不购买其财产份额且不同意该合伙人向其他第三方转让财产份额的。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对合伙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对基金的出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产业基金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对产业基金不构成控制,不将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6、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依法召集、主持、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按照本协议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企业清算时,按本协议约定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勤勉尽职,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性、完整性。

*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及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得以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不得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或以本合伙企业的财产对外(包括其他合伙人)举债及对外担保。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3)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

*参与决定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对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有权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查阅、复制本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经营资料。

*依法请求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在普通合伙人怠于履行职责时,按照本协议约定召集和主持合伙人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在事先告知基金管理人的前提下,可以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为免歧义,基金管理人确认,本协议签订时,产业专项母基金已对其经营业务告知基金管理人。

*有权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该等交易需经参与交易之当事合伙人之外的本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表决通过。

*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仲裁。

*在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本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按照本协议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企业清算时,按本协议约定参与本合伙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对本合伙企业的关联交易行使表决权。

?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4)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按期缴付出资,遵守出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出资责任,同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性。

*不得恶意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投资活动。

*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按本协议约定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对本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宜予以保密。

*除按本协议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外,不得干预本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与退出决策。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7、收益分配机制: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合伙企业所得的可分配收入累计

达到伍佰万元(小写:5000000.00元)以上时,应在达到之日(分配时点)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按实缴出资比例百分之百返还截至到分配时点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包括但不限于截至该时点所有已发生的合伙企业费用),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

(2)返还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如在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实缴出资后仍有余额,则返还截至到分配时点普通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包括但不限于截至该时点所有已发生的合伙企业费用),直至普通合伙人全部收回其实缴出资。

(3)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如在完成上述第(1)(2)项后还有资金剩余,则按实缴出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该项分配称为“优先回报”),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出资实现百分之六(6%)的平均年化净投资收益率(“门槛收益”)。为避免疑义,有限合伙人的各笔实缴出资对应的平均年化净投资收益率应自该笔实缴出资对应的实缴出资之日起算至该笔实缴出资按本条第(1)款约定被收回之日为止。

(4)支付普通合伙人优先回报:如在向有限合伙人支付优先回报后仍有余额,则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直至达到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实现百分之六(6%)的平均年化净投资收益率(“门槛收益”)。为避免疑义,普通合伙人的各笔实缴出资对应的平均年化净投资收益率应自该笔实缴出资对应的实缴出资之日起算至该笔实缴出资按本条第(2)款约定被收回之日为止。

(5)超额收益80/20分配: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的百分之八十归于全体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百分之二十归于普通合伙人。

(6)若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违约等情形,则根据重新调整的实缴出资及

对应实缴出资比例按上述顺序进行分配,但经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其他分配方案除外。

四、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系通过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股权投资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投资业务。旨在拓展投资渠道、紧跟市场趋势、强化产业布局,同时以资本为杠杆提升公司整体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提前发现和布局适合公司长久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在保证主业发展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处于筹备和募集阶段,虽已签署合伙协议,但本次投资

事项尚需履行工商变更登记、基金产品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产业基金可能存在短时间内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3、产业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

的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或投资失败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以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五、其他说明

1、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产业基金份额认购,亦未在产业基金中任职。

3、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4、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南京建邺金雨茂物战新软信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特此公告。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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