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肯特股份增加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
计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南京润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特新材”)及
嘉善振宏氟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振宏”)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10.00万元。
自润特新材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与润特新材、嘉善振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90.24万元。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履行了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人润特新材、嘉善振宏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将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6年度
2025年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截至披露日关联人度发生金类别内容定价原则金额或预已发生金额额计金额向关联人润特新参考市场
委托加工委托加工30.0000材价格物料向关联人嘉善振参考市场
委托加工委托加工200.0072.77111.59宏价格物料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嘉善振原材料、参考市场
180.0054.9678.65
料、半成宏半成品价格品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关联方名法定代表注册资本关联关系住所主营业务称人(万元)
新材料、复合材料、工程
塑料、非金属材料及制品
的研发、生产、销售、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原合并报南京市江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表范围内宁区江宁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润特新材沈振宇450.00全资子公街道滨溪(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司大道106号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嘉善振宏万金花500.00润特新材嘉善县惠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股权受让民街道之造;塑料制品销售;高性方沈振宇江路105号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与嘉善振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宏的实际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控制人为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近亲属关树脂销售;非金属矿及制系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关联方名时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称
2025年12月31日
润特新材/2025年年度649.38644.431008.4729.63(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
嘉善振宏/2025年年度2616.861793.752930.63178.32(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与润特新材、嘉善振宏之间发生的交易,自润特新材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之日起至未来12个月内比照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润特新材、嘉善振宏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新增关联方正在履行的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润特新材、嘉善振宏委托加工物料、向嘉善振宏采购原材料及半成品。
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增值税发票后,90天内付清货款。上述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双方基于市场价进行协商后自愿达成交易价格,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双方基于市场价进行协商后自愿达成交易价格,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双方基于市场价进行协商后自愿达成交易价格,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七、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肯特股份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针对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慷周宗东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