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被保荐公司简称:六九一二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攀攀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新炜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每月通过审阅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单的方式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是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1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1、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不及招股说明书列明的进度安排;
2、2025年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降。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1、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
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根据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结合公司实际产能建设情况,对募投项目“通信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投入
节奏优化调整,使得进度放缓。募投项目“特种通信装备科研生产中心项目”和“模拟训练装备研发项目”因
前期关键筹备工作尚未完全就绪,暂未进入实质性开工阶段,使得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通信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特种通信装备科研生产中心项目”和“模拟训练装备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2、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5324.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099.6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8.37%,主要原因为*2025年公司项
目的实施与交付不及预期,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进而使得公司净利润下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结合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存货
可变现净值等,对部分应收账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为拓展市场,公司扩充相应人员,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有所上升,使得净利润有所下降。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4月23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并结合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法违规案例
(3)培训的主要内容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进行了讲
解和剖析,介绍了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实际控制人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内幕信息管理等重点事项,并结合违法违规案例进行分析。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不适用
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不适用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不适用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不适用
3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不适用
东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进度不及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进公司募集
招股说明书资金的使用进度,督促公司合列明的进度法合规的使用募集资金安排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无不适用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无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4.44万元,、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较上年同期下降45.36%;归属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2025年公司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经营业绩有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99.63万元所下降,较上年同期下降48.37%;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业绩情况,积极了解原因及改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4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决措施
1.公司股东股份限售承诺是不适用
2.公司股东股份减持承诺是不适用
3.公司股东稳定股价承诺是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同
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是不适用承诺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是不适用面的承诺
6.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等就公司首次公是不适用开发行所做的其他承诺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2025年12月25日,一创投行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6号)。一创投行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可转债项目的保荐整改情况人,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证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所述违法情形。保荐代表人范本源、宋垚,是一创投行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决定:1、对一创投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并处以罚款;2、对
宋垚、范本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保荐机构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高度重视,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的相关问题制定的整改
主要包括:
第一,严格落实内部问责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惩处。
5第二,对存续的保荐类持续督导项目开展自查,排查
公司在持续督导履职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第三,完善包括业务和内控流程、执业风险管控流程
和机制在内的公司相关制度、流程及机制。
第四,强化投行从业人员培训,针对项目组、质控及
内核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工作,面向公司全体投行业务从业人员开展专项执业技能培训。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攀攀张新炜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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