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5证券简称:太力科技公告编号:2026-037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孙公司中山市简居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简居”)增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8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7070000股,发行价格为 17.0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6154.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952.07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5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25)第 441C000121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拟使用募集序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名称资金金额资金金额号(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1太力武汉生产及物武汉太力技术有武汉太力技术有32023.1017951.77
流中心建设项目限公司限公司广东太力科技集
2武汉太力技术有
团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380.807380.80限公司武汉太力技术有限公司
3广东太力科技集广东太力科技集信息系统升级项目4819.504819.50
团股份有限公司团股份有限公司
4广东太力科技集广东太力科技集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6800.00
团股份有限公司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54223.4036952.07
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相关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调整后)序号项目名称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太力武汉生产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7951.7748.58%5951.7716.11%
2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19380.8052.45%
2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调整后)序号项目名称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2.1研发中心建设7380.8019.97%7380.8019.97%
2.2厂房建设--8500.0023.00%
2.3简居扩产--3500.009.47%
3信息系统升级项目4819.5013.04%4819.5013.04%
4补充流动资金6800.0018.40%6800.0018.40%
合计36952.07100.00%36952.07100.00%
(2)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情况项目名称变更事项调整前调整后
武汉国家航天基地,地块东至航位于中山市石岐区民盈路1
实施地点天六路,西至航天五路,南至航号的石岐创业园天北路,北至星谷大道研发中心建设武汉太力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实施主体公司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现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全资孙公司中山简居)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孙公司中山简居增资,专项用于实施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本次增资款项全部计入中山简居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山简居的股东将由中山宜尚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太力科技和中山宜尚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太力科技持有中山简居3000万元出资(对应中山简居75%的股权),中山宜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中山简居1000万元出资(对应中山简居25%的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实施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的需要,不会影3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四、本次增资出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市简居家庭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饶志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3981532687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中山市石岐街道民盈路1号第一创业园6栋、7栋、8栋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真空压缩袋、衣物挂钩、家庭日用百货、塑料制品;
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638.524816.18
负债总额3742.272492.27
净资产2896.252323.92
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6138.595652.77
净利润544.68549.80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中山简居增资以实施纳米谷产业
4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是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的需要,能够有效保障纳
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的顺利落地与实施,符合公司核心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充实中山简居的资本金与运营资金实力,降低项目建设财务成本,稳步推进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的研发、生产及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布局方向,符合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规定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到中山简居后,相关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后续根据项目进度逐步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中山简居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是公司结合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实际建设需求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充实项目实施主体的运营资金实力,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与落地,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
5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山市简居
家庭用品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太力科技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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