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5证券简称:太力科技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号 A栋 304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石正兵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1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7571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253%。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806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84%。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547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9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24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782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24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3%。
(3)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视频或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7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2%;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7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2%;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8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9%;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6%;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7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0%;反对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2%;反对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4%;反对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6%;反对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4%;反对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5%;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4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5%;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1%;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7%;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5%;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9%;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5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关联股东石正兵先生、中山市魏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山市新正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陆中涛女士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3%;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6%;反对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弃权1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9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33%;反对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1%;弃权1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9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4%;反对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3%;反对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1%;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6(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6%;反对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4%;反对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晓明、赖元超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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