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6证券简称:瑞迪智驱公告编号:2026-007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
16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卢晓
蓉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兰、邱义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公司拟通过对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进行工作绩效的全面客观评估,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兰、邱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者缩股、配股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者缩股、配股、派息、增发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修改、终止《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及其他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协议、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者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者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者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者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者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兰、邱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04月0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