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胡南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本人作为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在专业领域的优势,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强化监督制衡,重点围绕定期报告的审议把关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规范组织等核心事项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南薇,汉族,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9年7月至今,历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
2021年7月至今,任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0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10次,其中现场出席0次,通讯方式出席10次;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5次。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在公司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履职情况如下:
单位:次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5522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对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查阅审议。本人及时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积极与管理层、中介机构了解各交易事项的整体可行性与必要性,仔细查证并评估其合理性及公允性,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职责,对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查阅审议,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董事会换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
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还不定期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
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
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
的各项培训,加深对于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为公司的合理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3、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自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工作,同意续聘张慧燕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张慧燕女士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具备胜任财务负责人岗位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被提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资格。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报告期内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薪酬议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情况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制定、授予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无。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恪守谨慎勤勉、忠实尽责的执业准则,依法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议中,本人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各项议案进行深度审视与审慎表决,并针对关键事项发表具有建设性的专业意见。
履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与治理结构的规范有序。
一方面,严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严把财务质量关,确保信息披露合规透明;
另一方面,深度参与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遵循选人用人标准,协助优化董事会人员结构,提升整体治理效能。同时,本人持续强化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与考察,筑牢合规防线,切实捍卫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为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本年度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深耕独立董事职责。我将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审计与人才甄选方面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更多前瞻性、实质性的建议,致力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确保持续、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谢谢!特此报告。(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胡南薇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