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8证券简称:博科测试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盛中街20号公司1楼107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景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4196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5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176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0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20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20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20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公司独立董事袁章福先生、陈玉田先生和胡南薇女士通过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保荐代表人杨雯女士通过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王志鹏先生、汲丽丽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9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93%;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42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手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9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2%;反对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56%;反对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2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3.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19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2%;反对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56%;反对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2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46%;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3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9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7%;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681%;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9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9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7%;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681%;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9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9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2%;反对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56%;反对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2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19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8%;反对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351%;反对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72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07《关于修订<重大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9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375%;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0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08《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9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375%;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0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0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9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375%;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0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10《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9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7%;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172%;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15%;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2、见证律师姓名:王志鹏、汲丽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