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0证券简称:慧翰股份公告编号:2025-039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概述
为满足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及资源优势,依托公司智能网联汽车积累的车规级低成本、高可靠性优势,赋能商业航天降本增效,探索公司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车规级零部件在卫星通信产业和商业航天领域的应用,公司与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资本”)签署了《嘉兴华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共同投资设立嘉兴华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翰投资”或“合伙企业”),华翰投资为私募基金,专项投资一家商业航天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合作方名称: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旁规划展示馆 1楼 A25
法定代表人:陈爱国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0%。
2、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3、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编码:I0011644。
4、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华福资本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共同投资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华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19
室-60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方式: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具体认缴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类型认缴出资额(万认缴出资比例
元)
1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82565%
2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67535%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计10500100%
全体合伙人在2025年12月19日完成实缴出资。华翰投资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三、共同投资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2、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存续期限为5年,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
其中1年为投资期,后4年为退出期。
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可以延长或缩短基金存续期限。
3、投资退出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有限合伙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被宣告破产;
(2)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却丧失该资格;
(3)有限合伙人在本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规定当然退伙时,应当推荐新有限合伙人,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且新有限合伙人应与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
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有限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否则本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进入清算程序。新有限合伙人必须符合私募基金关于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规定。
4、管理费
管理费计算基数为基金实缴出资余额。基金投资期1年内按照实缴出资余额为基数一次性收取4.6%的管理费,于项目投资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收取;
基金退出期4年内按照实缴出资余额为基数收取0.1%/年,按月计提,按年收取(于次年1月20日前直接从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中提取上年管理费),计提至基金终止时收取。如提前结束或延长基金不再收取管理费。
5、投资管理(1)投资范围
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向某一商业航天企业1亿元,闲置资金可投资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货币市场基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限制
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除用于项目投资外,只能以流动性投资方式进行管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对外举债;
对普通合伙人关联方的投资,投资决策应当实行协议所约定的关联方回避制度等
(3)投资管理机构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华福资本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担任。华福资本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其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召开,可采用线上表决或现场表决方式。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审议事项经有表决权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不从合伙企业领取薪金、奖金和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
6、损益分配
(1)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合伙费用及其他费用后的可分配部分首先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合伙人返还实缴出资
及按照实缴出资额【8】%/年的收益;若有剩余,其中的80%在所有合伙人之间依照其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绩效收益)。
(2)亏损和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联合专业投资机构布局商业航天、卫星通信领域,旨在依托公司智能网联汽车积累的车规级低成本、高可靠性优势,赋能商业航天降本增效,推动智能网联与航天技术跨界融合。此举不仅响应国家航天强国、新基建战略方向,更为公司探索新领域打下基础。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资,承担有限风险。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风险提示
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投资标的、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
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或目标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情况,以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的份额认购,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对合伙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执
行合伙事务,对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无一票否决权。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本次投资进行核算处理,具体情况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嘉兴华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嘉兴华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