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提交2025年5月12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管理机构...............................................1
第三章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1
第四章附则.............................................4月修订)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薪酬是指税前报酬总额。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股东会批准董事薪酬。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考评。
第六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订,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七条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内部董事内部董事是指董事长或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董事
1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公司聘任的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具体按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年薪不超过150万元,在此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确定。
超出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薪酬调整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条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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