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1证券简称:惠通科技公告编号:2026-012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钟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持股比例减少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钟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2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
东钟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钟明先生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17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54%,本次权益变动后,钟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2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减持占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股)比例
2026年3月11日至
钟明集中竞价20263161761000.1254%年月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股数%股数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2000005.125370239004.9999
钟明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000001.281316239001.1560
有限售条件股份54000003.844054000003.844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钟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该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钟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后,钟明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东权益
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钟明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钟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2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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