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
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事务所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宁宇妮,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佛塑科技、比音勒芬、生益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慧颖,2015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注册会计师,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
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质量管理水平
1、质量控制制度
华兴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2、项目质量复核
华兴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3、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华兴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华兴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华兴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在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华兴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的要求。华兴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华兴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相关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知识咨询。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六、信息安全管理
华兴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八、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华兴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九、总体评价
董事会认为华兴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