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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606证券简称:绿联科技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观西路龙城工业区御安7栋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清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7名,代表股份339508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2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股份333691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名,代表股份5816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0%。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广东

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493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5%;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801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7%;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19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4%;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9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351%;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19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4%;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9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351%;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190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3%;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9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334%;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64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2.0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19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4%;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9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351%;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2.0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19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4%;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9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351%;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2.0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19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4%;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9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351%;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2.0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187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6%;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9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784%;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649%;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2.0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19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4%;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9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351%;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2.0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189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0%;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6%;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9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128%;反对3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649%;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易明辉律师、陈珍琴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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