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6证券简称:绿联科技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观西路龙城工业区御安7栋1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清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9名,代表股份332742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9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名,代表股份321948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9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7名,代表股份10793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5%。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
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717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
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10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0%;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0%;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61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3%;
反对12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10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9%;反对12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张清森、陈俊灵、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股份数量为
308555787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675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
反对9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768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98%;反对9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720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14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5%;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8%;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36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5%;
反对13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6%;弃权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736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5%;反对13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6%;弃权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9%。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张清森、陈俊灵、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绿联和顺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股份数量为321906821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715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反对12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08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8%;反对12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4%;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易明辉律师、何凌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