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职业道德,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提供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赖晓凡,男,198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理工大学物流及航运学系助理研究员,香港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与物流管理系博士后研究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研究员,深圳大学管理科学系副教授;现任深圳大学管理科学系教授、副系主任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八次,股东会会议两次;本人均亲自出
席了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基于独立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审议流程完备,决策结果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议案外,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外汇套期保值、聘请 H股股票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等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控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度,本人围绕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关键事项与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研讨与监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关注年审审计进度与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督促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与专业审慎,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
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并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现场交流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并与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情况,本人认为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恪尽职守,独立判断,做好了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职情况称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选举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梁伟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的管理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
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以及监管机构等各方面的沟通,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使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独立董事:赖晓凡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