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6证券简称:绿联科技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4594420.34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58246877.01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3020244.88元。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58166715.2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74894941.57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474894941.5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4909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8945883.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1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48945883.60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
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共计248945883.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3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48945883.60373418825.4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04594420.34462279689.4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437808084.07304116269.06-
营业收入(元)9490739030.886169673655.75-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658166715.25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474894941.57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22364709.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83437054.90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622364709.0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41924353.13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4.74%
业收入的比例(%)2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为2025年度、2024年度数据。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4年度、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累计62236.47万元,分红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分红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公司2025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47323176.14元、1074986131.98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9.08%、27.60%,均低于50%。
综上所述,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