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7证券简称:富特科技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2026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8日以书面文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宁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26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意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兼顾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167234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21395.0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668939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34128730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26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55420399股增加至167234807股,注册资本也由155420399元增加至167234807元。
如调整后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完成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7234807股变更为234128730股,注册资本也由167234807元变更为234128730元。
基于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议案》
本着节约会议资源、提高议事效率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李宁川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取消原《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