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7证券简称:富特科技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长江
蔚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长江
蔚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蔚来产业基金”或者“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长江蔚来产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554201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9.9999%;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蔚来产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6551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5%,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11822440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4728976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6626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蔚来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长江蔚来产业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00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由10.6494%下降至9.9999%,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
/股)(股)(%)
2025年1月
长江蔚来产
集中竞价15日-202642.9210094000.65业基金年1月5日
合计10094000.65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长江蔚来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镇左岭路117号光电子配套产业园一期厂住所
房六号楼(D6)二层 224号(自贸区武汉片区)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月5日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长江蔚来产业基金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1009400股,占公司总权益变动过程股本的0.65%。股东长江蔚来产业基金减持股份是按照已披露的计划进行,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富特科技股票代码301607变动类型
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B股等)
A股 1009400 0.65
合计10094000.6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1655141610.649415542016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655141610.6494155420169.9999
份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本次减持相关的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披露,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已作出的承诺、意向、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计划告编号:2025-047)。长江蔚来产业基金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是□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长江蔚来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公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股东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
注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