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7证券简称:富特科技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审计报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经内部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中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数据有误。具体更正如下:
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的更正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本年比上年增
2025年2024年2023年
减基本每股收益
1.940.75158.67%0.83(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1.940.75158.67%0.83(元/股)
更正后:
本年比上年增
2025年2024年2023年
减基本每股收益
1.380.7584.00%0.83(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1.380.7584.00%0.83(元/股)
“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3、合并利润表”
更正前: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940.75
(二)稀释每股收益1.940.75更正后: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380.75
(二)稀释每股收益1.380.75
“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二十、补充资料”之“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更正前: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报告期利润
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9.30%1.941.94
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18.61%1.871.87净利润
更正后: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报告期利润
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9.30%1.381.38
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18.61%1.331.33净利润
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相关数据的更正
“二、公司基本情况”之“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本年比上年增
2025年2024年2023年
减基本每股收益
1.940.75158.67%0.83(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1.940.75158.67%0.83(元/股)
更正后:
本年比上年增
2025年2024年2023年
减基本每股收益
1.380.7584.00%0.83(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1.380.7584.00%0.83(元/股)三、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对应数据的更正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内容同步进行更正。
具体详见更正后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项事前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