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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24 00:00 查看全文

公司代码:301607公司简称:富特科技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822.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

123424.7923424.79

目(三期)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生产项目第二基地购

215960.2615500.00

置项目

3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研发项目3642.433642.43

4补充流动资金10255.0010255.00

合计53282.4752822.22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三期)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期3年,计划总投资23424.79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72万套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产品。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有利于突破产能瓶颈,满足市场需求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286.60万辆,2渗透率已达到47.6%,带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需求激增,公司产销规模不断扩大,

需求量逐年递增。为持续高质量满足市场需求、维系公司业务的长期增长,公司产能亟需扩张。

公司收入水平持续增长,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50615.33万元,同比增长94.79%,面临一定的生产交付压力。本项目投资扩建车载电源系统生产线,可提升公司产能水平及产品交付能力,满足客户需求。

(2)项目有利于提升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激烈,头部企业必须通过规模化生产构建成本壁垒。本项目通过扩建产线扩大生产规模,有望提升公司规模效应。一方面,随着采购量的增加,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将拥有更强的议价能力,能够与供应商达成更优惠的采购价格,同时还可以通过批量采购降低单位产品的运输成本和库存成本。

另一方面,扩建后的生产线在设备利用率、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将更加合理,能够充分发挥生产设备的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生产规模扩大还可以分摊固定成本,如研发成本、管理成本等,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与费用支出。

(3)项目有利于巩固客户合作关系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主机厂对供应商的产能、供货稳定性以及技术支持等综合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头部车企通常选择具备大规模交付能力和技术协同弹性的供应商。公司已进入多家知名车企的供应链体系,但若产能不足则会限制订单承接能力和客户合作关系。

本项目实施后能够进一步保障产品按质、按量、按时供应,避免因产能不足导致的订单延迟交付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其次,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产品定制化、多样化的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客户往往需要供应商提供更符合其特定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扩建后的生产线具备更强的生产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变化,从而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信心,巩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与国家政策鼓励方向一致

3汽车产业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的

重要支撑,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同时,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因此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大力支持汽车产业的投资和消费。《“十四五”汽车产业发展建议》要求“全面推动产业低碳发展,努力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先行行业。零部件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国际竞争优势,国际产能合作持续深化,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企业和产业集群”。《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则提出要“深化整零协同发展,增强产业链协同配套能力,提高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本项目致力于汽车电源系统的生产供应,符合各项政策的鼓励方向,因此具有良好的外部环境。

(2)丰富的技术积累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增加研发投入,产品技术不断创新,这既保证了公司产品的先进性与竞争性,也为公司业务的稳定拓展提供了技术支持。目前,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在车载充电机、车载 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以及液冷超充桩电源模块、智能直流充电桩电源模块等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领域形成了核心技术储备,包括电力电子变换技术、数字化及模块化的软件开发技术、高效能热管理和结构设计技术等。这些技术使得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电源系统领域形成了良好的竞争优势,产品技术可持续迭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3)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相比于其他产业,汽车产业对于上游配套供应商的准入门槛更加严格。经过不断地发展,公司已融入汽车产业的供应链体系,能够根据客户需求开展同步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制造,满足客户对于高质量产品的追求,建立了牢固的客户资源优势。除产品认证外,公司的资产规模、管理水平、生产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较强,与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陆续定点了广汽集团蔚来汽车小鹏汽车、小米汽车长安汽车零跑汽车等多个客户项目,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公司陆续定点雷诺汽车、Stellantis 等国际一流车企多个重要平台性项目,同时

4基于现有海外客户合作背景,公司积极接洽国际一流车企,2024年公司正式定

点欧洲某主流豪华汽车品牌项目,是国内首家成为该品牌项目一供的独立供应商,良好的合作关系使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不断提升,为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保证。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用地、所涉及的报批事项

本项目相关备案、环评等事项拟后续进行办理。

6、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23424.79万元,用于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产品生产线的建设。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3424.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建设投资21069.4321069.43

1.1工程费用20717.2420717.24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3.59143.59

1.3预备费208.61208.61

2铺底流动资金2355.362355.36

合计23424.7923424.79

7、项目经济效益评价经测算,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29%,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00年,项目经济效益良好。本项目效益测算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趋势等,审慎确定测算参数,预计效益测算过程及结果具备合理性。

(二)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生产项目第二基地购置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用于购买由安吉管委会代建的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生产项目第二基地,该基地位于安吉经济开发区所属工业园区内,计划总投资15960.26万元。

5该代建生产基地购买后,公司将解决主要生产场地依赖租赁方式取得的问题,保

障公司生产运营的稳定性。

根据公司与安吉管委会签订的入园企业投资合同及补充协议,公司于当地工业园区建设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生产项目第二生产基地,其中建设用地及生产厂房由安吉管委会负责购建,公司负责厂房装修、主营产品产线建设及生产经营,

2025年上半年部分产线已经投产。

2、评估及定价情况

根据约定,公司享有按约定价格购买项目所有厂房和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购买价格主要参考本项目土地出让金和项目工程总审计造价。

根据本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土地出让金为

1456万元。项目工程造价主要包括土建工程价格及配电房建设价格,根据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富特科技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生产厂房价款结算审核报告》(杭瑞咨询【2025】AJ002号),本项目土建工程决算价格为14069.65万元;配电房建设招标价格为434.60万元,合计约15960.26万元。

本项目尚未签署资产购买协议,最终交易价格需经出让方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确定。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进一步保障公司生产基地稳定性根据公司与安吉管委会签订的入园企业投资合同及补充协议,通过“政府代建-租赁-回购”的方式于当地工业园区建设生产基地,其中建设用地及生产厂房由安吉管委会负责购建,公司负责厂房装修、主营产品产线建设及生产经营,

2025年上半年部分产线已经投产。根据约定,生产基地完工后给予公司3年免

租金使用政策,在免租期内或免租期结束后,公司享有按约定价格购买项目所有厂房和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该基地作为公司承租的车载电源系统产品的生产基地,已经成为了公司生产的重要保障,对于公司满足市场需求、做大做强具有重要意义,其设计产能达产

6后在公司总产能中占比较高。若持续采用租赁模式,则公司将存在租约到期无法

续租、业主单方面终止租赁等搬迁风险,对生产基地的长期稳定性和业务的连续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生产线均需要得到客户验证后方可生产,若因生产场所发生变动,需要搬迁产线,需经客户同意并通过客户验证后方可生产,可能导致生产交付无法满足部分客户需求,进而影响合作关系导致公司丢失相关客户后续订单的风险,因此自有生产基地是公司长远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的关键资产。

(2)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随着产品结构的不断丰富及现有产品的持续迭代升级,对于生产线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公司需要结合市场需求持续地对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如本次募投项目可以顺利实施,通过购置该生产基地,则公司可以根据生产工艺的独特需求、技术升级或产能扩张,对厂房和场地进行自主改造、扩建或优化,无需第三方审批,进一步提升生产的灵活性和可靠性,从而能够更好的顺应行业的技术趋势、及时满足客户的最新需求。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15960.26万元,用于购买政府代建生产基地。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5500.00万元。

6、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目的出让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用于应用 GaN 器件的新能源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和第 5.5 代新能源

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的研发,计划总投资3642.43万元。

7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新能源车载电源系统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新材料与新工艺的应用快速发展,如使用碳化硅功率器件替代传统硅基功率器件、采用新型半导体材料、高导热材料等,进一步提高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产品的高压化趋势日益明显,以提升充电效率,同时对车载充电系统的耐压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多功能化与智能化发展也是技术发展趋势,车载电源系统不仅实现基本的充电功能,还集成了更多功能,如双向充放电,实现 V2L、V2G、V2V 等功能;此外,系统的集成化程度也在提高,更多组件被集成在一起,集成范围也不断拓展。

在此背景下,公司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大在新能源车载电源系统技术研发上的投入,开展应用 GaN 器件的新能源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第 5.5 代新能源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项目,旨在进一步缩小电解电容和 DC/DC磁件等无源器件的尺寸,从而有效降低成本,同时探索新型材料 GaN(氮化镓)在车载电源系统产品上的应用,有助于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水平,助力国内能源车载电源系统行业的快速发展。

(2)完善研发的硬件基础,提升研发实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高度重视研发投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公司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需求日益增长,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相关技术也在不断迭代更新。面对公司规模的持续扩大、研发课题的日渐增多以及研发领域的不断拓展,现有的研发设备数量已难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本次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研发项目,计划购置一批先进的研发设备,打造多合一产品的研发环境。这将有助于提升研发质量、缩短研发周期,加快公司自主研发的进程,并为公司提供充足的新产品技术储备。

(3)持续优化产品性能,提升公司竞争力

产品性能是衡量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指标,公司研发中心始终专注于产品性能的优化与提升。本项目计划开展应用 GaN(氮化镓)器件的新能源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的研发工作,旨在开发全新一代的单级 OBC方案。该方案将传统的 PFC

8(功率因数校正)+DC/DC两级功率变换功能合二为一,仅通过一级功率变换器

即可将交流电网电压转换为直流电压,从而减少半导体功率器件和主要磁件的数量。本项目首次将 GaN双向开关应用于单级 OBC产品,利用 GaN器件开关损耗极小的优势,大幅提高传统OBC的开关频率,显著缩小无源器件的体积和PCB面积,进而减小产品体积并降低成本。此外,项目还计划开展第5.5代新能源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的研发工作,旨在将 OBC控制、DC/DC控制以及通讯接口这三个子模块的功能集成于一个多核 MCU(微控制单元)中,以简化电路设计并提升软件开发效率。同时,在不牺牲性能的前提下,进一步缩小电解电容和 DC/DC磁件等无源器件的尺寸,从而有效降低成本。

项目的开展将显著增强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大的优势。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本项目与国家政策鼓励发展方向一致近年来,国家各部委陆续颁布多项政策法规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如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车载充电机(满载输出工况下效率≥95%),双向车载充电机,三相车载充电机(充电功率>11kW)”列为鼓励类;商务部等八部门颁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指出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

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综上,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2)扎实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建设提供了保障

公司的研发投入持续加码,重点在电力电子变换技术、数字化及模块化的软件开发技术、高效能热管理和结构设计技术等领域深入探索。在电力电子变换技术领域,公司积累了基于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器件的拓扑应用技术、磁性元件集9成化和平面化开发技术等6项核心技术;在数字化及模块化的软件开发技术领域,

公司积累了全数字化的控制技术、基于 AUTOSAR 理念的软件架构等 5 项核心技术;在高效能热管理和结构设计技术领域,公司积累了立体化的水道散热设计、高自动化率设计制造工艺等5项核心技术。公司的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产品在高功率密度化、轻量化、高压化等多维度上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此外,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己授权专利96项,其中发明专利42项,研发投入和核心技

术保护双道并行,持续驱动技术创新。综上,公司丰富的技术成果及扎实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3)丰富的人才储备和完善的研发体系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始终专注于自主研发。截至2024年末,公司研发团队规模扩充至813人,占员工总数比例达49.30%。公司主要研发团队长期从事新能源汽车行业工作,整体研发经验丰富,多位技术骨干在汽车行业和电力电子行业积累了资深的开发管理经验,且部分成员拥有国际主流汽车品牌的配套开发履历。公司研发团队兼具国际视野和国内经验,对新能源汽车上下游市场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能够及时准确地把握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发展方向。

公司的研发工作以产业化应用为主要导向,专注于提升研发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整体研发活动遵循“技术预研-平台开发-项目开发”的层级结构,并实施“量产一代、研发一代、预研一代”的产品开发梯队策略。在项目实践中,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内部技术储备以及下游厂商的定制需求等客观情况适时地调整或

优化现有的研发资源配置,与时俱进的开发出新专利、新技术、新产品以满足客户对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需求。

综上,公司丰富的人才储备和完善的研发体系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3642.43万元,用于顺应产业趋势的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研发,拟使用募集资金3642.43万元。

10(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10255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近年来,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发展战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2022年-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5039.58万元、183515.96万元、

193384.25万元,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50615.33万元,同比增长

94.79%。随着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增长。本次募集

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压力,推动公司整体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份额的提升,同时有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具有可行性。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投向、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在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集中管理,确保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得到规范使用。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均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布局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及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方向,且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顺利实施后,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在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产品领域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11(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将扩大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到提升,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是公司紧握行业发展机遇、加强产品优势、实现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方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效益。

本次发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从而提升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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