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6.1104万股
2、拟归属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
股股票
3、归属价格:26.25元/股(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后),13.08 元/股(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调整后)
4、归属人数:68人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10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
合归属条件的 68名激励对象办理 116.110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公司分别于 2025年 8月 29日、2025年 9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
票
3、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19.3880万股(调整后)
4、授予价格:26.25元/股(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后),13.08 元/股(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调整后)
5、激励对象的范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72人,包括
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富特科技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6、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 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
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2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
2025年 (1)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8.00亿元;
归属期
(2)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 1.60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
2026年 (1)2025-2026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60.00亿元;
限制性股票 归属期
(2)2025-2026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30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
2027年 (1)2025-2027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95.00亿元;
归属期
(2)2025-202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35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
2026年 (1)2025-2026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60.00亿元;
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 (2)2025-2026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30亿元。
限制性股票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
2027年 (1)2025-2027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95.00亿元;
归属期
(2)2025-202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35亿元。注:* 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合格 100%
不合格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5年 9月 1日-2025年 9月 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
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5年 9月 12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 10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6年 9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议。
6、2026年 10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作废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6 年 9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价格分别由 36.91元/股(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18.46 元/股(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调整为
26.25元/股(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13.08元/股(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预留授予价格由 18.46元/股调整为 13.08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42.4200 万股调整为 619.388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0.6050万股调整为 154.8470万股。
2、2026年 10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人已离职,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作废上述 4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16.4360万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
除上述变动情况外,公司本次归属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 年 10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68名激励对象办理 116.110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 2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5年 10月 13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6年 10月 13日至 2027年 10月 12日。
(三)激励对象本次归属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
序号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况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1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属条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足归属条件。
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 68名激励对象
3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 在职时间均超过 12个月,满
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足归属条件。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7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考核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年度[2026]9638号),公司 2025年首次授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度营业收入为 40.92 亿元,
4 予限制 之一: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性股票 2025 (1)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东且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
的第一 年 于 28.00亿元;
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个归属 (2)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
的净利润为 2.26 亿元。满足公期 1.60 亿元。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 股票的 72名激励对象中,除 3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 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
5 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第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全部
合格 100% 限制性股票外,68名激励对象不合格 0% 本期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合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 格”,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 100%。
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
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8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16.1104 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统一办理归属及相关登记手续。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处理方法
公司将对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作废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 10月 13日
2、本次可归属数量:116.1104万股
3、本次可归属人数:68人
4、首次授予价格:26.25元/股(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后),13.08
元/股(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 本次可归属的限 本次可归属股票数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万 量占已获授的限制(万股) 股) 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董事、财务总
李岩 监、董事会秘 28.00 5.6000 20%
书、副总经理
平定钢 副总经理 28.00 5.6000 20%
张尧 副总经理 28.00 5.6000 20%
胡森军 副总经理 28.00 5.6000 20%
章纪明 职工代表董事 10.08 2.0160 20%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327.48 65.4960 20%
(63)合计 580.5520 116.1104 20%
注:
(1)上述激励对象名单已剔除离职人员。
(2)上表系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情况。
其中,原董事兼副总经理倪斌先生、原副总经理陈宇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原副总经理沈锡全先生因工作调动离任,但前述人员仍然在公司任职。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根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68名激励对象办理 116.110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共 4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本次归属条件,其中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第一个归属
期内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除上述激励对象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 6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次归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个月内不存在
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内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摊销。
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16.1104 万股,归属股份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因本次归属事项增加 116.1104 万股(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