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7证券简称:富特科技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等)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审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申请授信,具体授信情况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富特科技(安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安吉”)在最高融资余额7150万元范围内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近期,富特安吉与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富特安吉为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且富特安吉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8月10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505号法定代表人李宁川
注册资本11101.4571万元
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富特安吉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327061834.042519212528.76
负债总额1228064839.921408369677.35
净资产1098996994.121110842851.41
项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927656504.73503921483.17
利润总额79464219.8011607968.75
净利润86484690.1511719878.97
(三)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甲方(抵押人):富特科技(安吉)有限公司乙方(抵押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债务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债权确定期间:2025-4-21至2030-4-19
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柒仟壹佰伍拾万元整(7150万元)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含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利、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处分抵押财产所产生的公证、评估、拍卖、诉讼、律师代理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抵押物:富特安吉名下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银湾村不动产(产权证号:浙(2025)安吉县不动产权第0001145号)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
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