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9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7753643 股(其中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416304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00元,共计募集资金38855.1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45.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609.8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186.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423.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0423.14
项目投入 B1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22320.6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0.80
其他[注1]
C3 19.07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2320.6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0.80
其他[注 1] D3=C3 19.0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8152.3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224.45
差异[注 2] G=E-F -72.13
[注1]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9.07万元不再置换
[注2]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发行费用中尚有72.13万元暂未支付,公司于2025年1-4月完成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330104106000226338676033646.23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司科技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511036310001411112.44募集资金专户
司湖州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520601001686888886199730.49募集资金专户
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08904210000募集资金专户
司湖州分行营业部
合计82244489.1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将用于建设研发中心及配套测试中心,该项目的实施为增强公司体系化研发的优势,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研发实力,提高研发水平与效率。该项目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企业整体盈利能力的变动往往由多个因素导致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0423.1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320.69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320.69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是否已变更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本年度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实现的效是否发生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效益分变更)(1)(2)(3)=(2)/(1)益重大变化新能源汽车核心
2025年12月31
零部件智能化生否47198.1116323.148838.428838.4254.15不适用不适用否日产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否20388.225000.005000.005000.00100.002025年2月28日不适用不适用否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25000.009100.008482.278482.2793.2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92586.3330423.1422320.6922320.6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9454.79万元,本所出具了《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9791号),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0月24日,公司已完成前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2024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如有变更,将按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和披露手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