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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宫兆辉)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1 00:00 查看全文

博实结 --%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宫兆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宫兆辉,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今先后在辽宁财专、辽东学院、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任职。2009年1月至今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0年4月至今任华智机器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

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亦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与董事会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是否连续两出席股缺席董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席董事式出席董席董事次未亲自参东会次会次数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加董事会数宫兆辉70700否3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决策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2.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是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之一,本人积极出席各项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会议,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1)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年度实际出席参与共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认真严谨地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

方案的制定情况,充分关注公司薪酬体系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等事项提出了合理有效的建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7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年度共主持7次审计委员会,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定期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以及内部审计日常工作的执行等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等相关事项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等内容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了独立意见和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未有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未有行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严格审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及执业资质,监督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情况,推动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建设。在开展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本人与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和专业审慎,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听取管理层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内部控制运作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更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重要业务和项目的运营情况及运营实效;本人还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1)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投资者能够平等获取公司信息。

(3)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意见,并了解其关注点、诉求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开展工作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响应,及时沟通汇报公

司经营重大事项,并及时准确提供相关备查文件材料,组织或配合本人开展的实地考察工作,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允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时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本人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人在审议该事项前已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影响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以及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2025年度,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是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

(2)2025年度,公司没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没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形式权益条件成就的事项;亦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事项。

(十)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展望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制度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切实履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查阅并审议提交的会议议案和相关文件材料,客观独立公正地做出专业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宫兆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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