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8证券简称:博实结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由于上述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的列报,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元,对2023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2023年度(合并)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调整前调整后
销售费用23705125.2022496989.13
营业成本803027057.36804235193.43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合理、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