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9证券简称:山大电力公告编号:2026-02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飞跃大道3916号山大电力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英亮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1人,代
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479764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1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510724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7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6904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666268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0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97228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6904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9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476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6%;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7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2%;反对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表决结果:通过。
2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476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6%;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7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2%;反对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476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6%;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7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2%;反对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72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9%;反对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37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5%;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3权股份总数的0.1023%;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刘英亮、张波、王剑、裴林、丁磊、李欣唐、宁波泉
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泉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
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持有股份数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476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627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0%;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1%;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476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0%;反对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627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5%;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1%;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表决结果:通过。
除审议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本次股东会还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说明。
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翁晓健、孙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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