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9证券简称:山大电力公告编号:2026-018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
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从公司获得是否在公司性年任职姓名职务的税前报酬关联方获取别龄状态总额报酬
刘英亮男55董事长现任76.70否
张波男62职工董事现任70.44否
王帅男50董事现任0.00是
王剑男53董事、总经理现任69.85否
裴林男67董事现任66.44否
苏立利女40董事现任0.00否
曹庆华女61独立董事现任8.00否
孙守遐女60独立董事现任8.00否从公司获得是否在公司性年任职姓名职务的税前报酬关联方获取别龄状态总额报酬
张新慧女54独立董事现任8.00否
王雷女61独立董事现任2.00否
[注齐曙光
1]男48副总经理现任17.92否
苗怀平[注
1]男52总会计师现任16.29否
[注赵传刚
1]男51总工程师现任14.54否
赫秀梅[注
1]女49董事会秘书现任14.54否
[注2]副董事长、副总经丁磊男60离任57.57否
理、财务总监
[注董事、副总经理、李欣唐
2]男62董事会秘书、安全离任51.86否
总监
合计--------482.15--
[注1]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高级管理人员齐曙光、苗怀平、赵传刚、赫秀梅薪酬为2025年10月-12月薪酬金额合计。
[注2]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磊先生、李欣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职务,因此丁磊、李欣唐薪酬列示的为2025年度1-9月薪酬金额合计。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按照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不在公司担任实际经营管理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年度薪酬为每人8万元/年(税前),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公司另行支付。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根据其所担任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
等因素确定,根据其工作表现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和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4.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上述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上述薪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