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1609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公告编号:2026-04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并经 2026年 8月 19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 0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具体方案。
2.公司于 2026年 8月 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162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24432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到预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62880000股为基临时公告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元;A股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09月 16日,除权日(除息日)为:
2026年 09月 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09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09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临时公告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依据上述承诺内容,公司 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飞跃大道 3916号
3.咨询联系人:赫秀梅
4.咨询电话:0531-88726689
5.咨询传真:0531-88726689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09月 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