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3证券简称:新铝时代公告编号:2026-008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3日通过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何峰先生主持,其中何妤、陈世远、何骁阳、李献民、韩剑
学、娄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全体董事汇报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
2025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李献民先生、韩剑学先生、娄燕女士、崔坚先生(已离职)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编写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438412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预计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为100688872.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
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以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存货、设备、商标等)为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额度内的具体担保金额及
担保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被担保对象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均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对于超出被担保对象范围及总担保额度以外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和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关联董事何妤女士、周子彦先生、陈世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等各类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50428845.07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李献民先生、韩
剑学先生、娄燕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其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审计机构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出具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意见等相关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