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3证券简称:新铝时代公告编号:2026-029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5日通过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何峰先生主持,其中何妤、陈世远、何骁阳、李献民、韩剑
学、娄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为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本次交易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
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或“本次交易”)。为实施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
了加期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具体如下:
1.立信对标的资产出具《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50662号);
2.立信对公司的备考合并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1459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