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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613证券简称:新铝时代公告编号:2025-085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适应公司长期经营发展需要,构建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推动公司战略有效执行,培养高素质管理团队,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百四十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实第一百四十条公司设总经理名,由董事行轮值制,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轮值制度会聘任或解聘。

》进行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四十三条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第一百四十三条总经理每届任期1年,总经经理连聘可以连任。理连聘可以连任。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其他事项说明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备查文件

1、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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