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6证券简称:浙江华业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夏增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6名,代表股份
6017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1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名,代表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17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名,代表股份1568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股份1395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名,代表股份17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62%;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34%;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34%;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0%;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2%;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0%;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2%;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1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07%;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1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07%;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0%;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2%;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7《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0%;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2%;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9%;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4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19%;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9《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2%;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5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47%;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3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8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9%;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4%;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4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8%;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9%;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4%;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4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8%;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9%;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3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82%;反对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2%;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5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47%;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纪建斌、徐小晴
3、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